佛山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费用降了,最高降幅约70%
近日,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医保局新修订的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定价,低于原相关医疗服务的总费用,降幅从6%到70%不等。
根据《通知》,在省医保局新修订的15个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中,相较以前,上述项目定价水平均低于原相关医疗服务的总费用,降幅从6%到70%不等。如“种植牙冠修复置入(连续冠桥修复)”,总体费用从原来约5800元降至1650元,降幅约70%;“复杂的口腔内植骨”,总体费用从原来约10000元降至3748元,降幅约63%。
《通知》明确规定了佛山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860元(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为4374元),医疗服务费用减少近三分之一。
同时,《通知》还强调要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通过加强综合管理,引导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按相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定价。
此次专项治理贯穿口腔种植从成本控制、价格形成,一直到实际收费的整个过程,不仅对医疗服务项目和行为进行规范,而且对涉及种植体等耗材进行集采,是系统的全方位治理。《通知》要求抓好政策落实落地,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于有效遏制当前口腔种植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不规范、价格不透明等行业乱象,让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本质,有利于促进种植牙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医疗质量稳步提升。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严格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监测检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签订承诺函参与此次调控,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切实把过高的种植牙费用降下来,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单颗常规种植牙调控目标不包含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非常规、较复杂的医疗服务费用。
另外,单颗常规种植牙收费是由医疗服务价格、种植体价格和牙冠价格三方面组成的,本次降低的是种植单颗牙医疗服务部分的费用,不包含针对种植体和牙冠费用。医保部门已经组织种植体系统的集中带量采购,将进一步降低种植体的价格,后续也会采取措施降低牙冠价格。
采写:南都记者 胡嘉仪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