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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公安局桥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

发表时间:2021-06-07 10:28:27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近日,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近日,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谎报警情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顾

6月4日凌晨1时许,汕尾110接一男子报警称:

其在陆丰市桥冲镇桥冲市场十字路口附近被人抢走了一条金链(价值2万元)

。接警后,汕尾110立即指令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出警处置。

随即,陆丰市公安局桥冲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在现场,民警通过走访调查,

发现在相关的时间和地点并没有发生抢劫情况

。随后,民警将

酒后的“报警人”

卓某平(男,38岁,陆丰桥冲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了解。
经进一步调查,

发现当晚卓某平酒后因琐事与该路口一烧烤店老板发生纠纷,期间卓某平自己将佩戴在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扬言烧烤店老板抢夺其项链。

随后卓某平家人赶到,了解到卓某平系酒后行为过激,并没有人抢夺其项链,便将其劝回家。回到家中,卓某平情绪激动,将自己扯断的项链一截放在房间抽屉,一截放在自己衣服的衣兜里,便向公安机关110谎报案情称被人抢夺。

陆丰一男子因谎报警情被拘留

违法嫌疑人卓某平

目前,违法嫌疑人卓某平对其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处罚。

谎报警情

轻则罚款、拘留,重则构成犯罪!

陆丰一男子因谎报警情被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全天候值班,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紧急报警和紧急救助,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学习、生活和工作秩序。
非法占用警力资源,会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救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援。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点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拨打110,更不要打骚扰电话和谎报警情。

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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