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万停车位缺口怎么填补?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向地下要空间
广州是超大城市,停车难、停车贵和停车乱已成为近年来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有数据显示,广州市停车位缺口达150万个,尤其中心城区停车刚性需求未能满足。针对这个问题,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不少政协委员提出解决方案。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中源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根生建议,“见缝插针”、因地制宜分阶段规划地下公共停车场,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广州停车位缺口达150万个
刘根生介绍,广州全市小汽车保有量从2012年161万辆到目前已超270万辆,中心六区日均活动行车98万辆,收费泊位数仅85.6万个,其中大部分住宅区内部车位,道路临时泊位仅6500多个。
老城区建筑配建车位本就不足,公共停车场极度缺乏,而政府在公园、医院、学校等处兴建的公益性泊位也较多变成内部专用未全部开放。据广东省静态交通协会估测,广州市停车位缺口达150万个。
中心城区不仅住宅区,医院、商圈、学校、办公楼等都是停车较难场所,市民停车刚性需求未得到基本满足,导致居住与出行车辆大量占道停车,成为交通安全、道路通畅及消防隐患的根源性问题,交通管理难度大,影响市民出行满意度。
与此同时,公共交通目前还难以完全解决出行问题。广州地铁运营里程已超500公里,服务半径向湾区城市群延伸,去年全年日均客流量突破900万,加上公交运量,相当于大半个城市活动人口,客流强度仅次于京沪。但由于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及占全市经济总量近七成的服务业经济高度集中于中心城区,跨区通勤流量过大,公共交通目前还难以承载全部跨区出行功能,导致全市行车有强烈的潮汐性、区域性特点,停车供需呈现结构性失衡。
因地制宜分阶段规划地下公共停车场
针对停车难问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出台《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简称《条例》),为缓解停车难、治理停车乱、解决停车贵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不过,当前,中心城区建设密度极高,全市均已完成控规,地面公共停车场基本无地可建。除新建楼宇配建停车场外,临时地块停车场数量也极少,路内泊位又占用有限道路资源。因此,刘根生建议,应按《条例》要求“鼓励单位或者个人利用道路、广场、绿地、人防工程等资源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停车场”。
例如,如天河区临江大道近30万㎡的带状公园绿地,最多可建1万多个地下机械泊位,广州大道等道侧带状绿地、遍布市区街角零星地块,还有全市210个公园,均可“见缝插针”、因地制宜分阶段规划地下公共停车场,这将增加大量地下泊位。
但是,建设地下停车场仍存在不少阻碍。刘根生指出,缺乏可供建设实施指导的地下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项目报建审批难。此外,按调研数据,建造地下停车场单车位成本30万元以上,按月租收入1000元计,加上期间运营费用,项目投资难以盈利。而且,由于地块分散,规模经济性较差,难以吸引大型投资者进入。鉴于广州市财政状况将长期趋紧,公共停车场规划将陷入政府无力投资、而社会资本无意愿投资的窘境。
刘根生建议,按《条例》要求加快独立建设的地下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并纳入我市城市更新规划当中。针对项目报建审批难题,探索多个地下停车场项目批处理式打包报建,切实降低投资和施工单位的环评、审批、验收等成本。
针对投资问题,刘根生建议探索PPP模式,将多块地下停车场项目打包,由国企承担地价部分融资成本、社会资本承担建造成本并负责运营,约定建成后前10年收入全部归入社会投资方、然后按投资比例分成。借鉴高速公路的BOT投资模式,政府对多个停车场整体打包交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授予一定年限运营权,运营期内收益全部归属投资方,到期后移交给市区政府。
同时,鼓励采用机械化程度高、建设工期短、环境友好型、技术成熟的下沉式竖井地下智能停车库技术,尤其是小型地块,促进广州市停车产业化发展及新技术应用。刘根生表示,运用地下智能停车库技术可极大提高土地利用率,如杭州市西湖区古荡的冯家河地下智能停车场占地仅590㎡,地下6层深井式车库建有车位55个,泊位数比普通车场提高近四倍。地面建成社区公园,停车过程高度智能化,实现无人管理停车服务。
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为缓解停车难,一方面要有增量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就是一种解决思路;另一方面要有效利用存量停车场。广州市政协常委、市民革副主委,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瑞兰表示,,推动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建设,目的就是解决增量、提升存量利用率的问题。《条例》也明确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
不过,倪瑞兰指出,《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经与市交通运输局、市停车场协会、省静态交通协会等沟通、实地调研后认为,目前全市机械立体停车设备安装比例较低,存在该设备建设审批流程长、指引不清晰、投资回本难、后期维护费用高等问题。
研究分析上海、深圳等地做法后,倪瑞兰认为,《条例》第二十四条存在问题:一是免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提条件过严。规定高度不超过6米是主要障碍,顶棚高度6米只能建设2层停车架,空间利用率低,难以有效增加车位;车位不超过50个,限制了建设规模;与周边住宅距离大于10米,对地块面积要求高,如一组高2层、长3个位的升降横移设备约需700多平方米,在老城区难以找到合适地块。二是对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按照建设工程进行审批管理,手续复杂、程序多。国内其他大城市对自有用地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一般不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按照特种设备管理。
因此,倪瑞兰建议,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切实将鼓励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规定落到实处,缓解本市停车难问题。例如新增条款“利用自有用地在室外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建设单位无需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土建工程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