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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对443条“地下河”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发表时间:2020-12-02 11:22:16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广州一些原本露天存在的河流,因历史治水理念和现代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目前被人为覆盖,并以合流渠箱的性质继续为城市承担排水功能,随着广州当前治水理念的提升,这些合流渠箱不仅存在污染水体的可能,还难以对雨季的防洪排涝工作起到支撑作用。

广州一些原本露天存在的河流,因历史治水理念和现代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目前被人为覆盖,并以合流渠箱的性质继续为城市承担排水功能,随着广州当前治水理念的提升,这些合流渠箱不仅存在污染水体的可能,还难以对雨季的防洪排涝工作起到支撑作用。

12月1日,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广州市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已共同签署广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一批常年人为覆盖的“地下河”将接受雨污分流改造。

大雨时河涌为何排黑臭水?为何有的地方总内涝?都和合流渠箱有关

按照广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广州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对全市443条合流渠箱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与合流渠箱相关联的水体截污闸可在改造完成后开启,使相关水体实现疏通水脉作用,是第9号总河长令的实施完成目的。

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按照控源、截污、清淤、补水的理念,广州已对多条曾经的黑臭水体实施“三源四洗五清”工作,不少河涌、河道两旁的疑似涉水违建或拆除、或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消除不少原本污染广州河涌的污染源,一些“散乱污”源头也因治理工作消除。

这些针对河涌污染源源头的治理工作,已为广州原有的147条黑臭水体消除黑臭影响起到作用。在前期治水工作的基础上,广州进一步深挖影响市民生活工作、影响治水效果的痛点。

书记市长签署总河长令,广州将对443条“地下河”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广州市黄埔区,一条长埋地下的合流渠箱接受雨污分流改造

广州市河长办介绍,合流渠箱因人为覆盖长埋地下,在雨季到来时难以发挥防洪排涝作用,易使合流渠箱上方周边形成内涝隐患。

由于历史治水理念和如今治水理念有差别,大部分合流渠箱没有按照雨污分流理念设计,导致雨水和污水混合流入渠箱。为保障与合流渠箱相关联的河涌、湖泊等水体水质清洁,不少合流渠箱及相关水体只能设置长期关闭的截污闸,但在雨季时,这些截污闸因排涝需要又不得不开启,导致污水流出,这也是广州不少水体在大雨期间出现黑臭现象的关键原因。

随着合流渠箱进一步长埋地下,渠箱自身也会出现渗水、上方被疑似违法建设骑压等问题。如果能对合流渠箱进行治理,不仅可以进一步消除广州黑臭水体的污染源,合流渠箱上方周边区域的雨季内涝隐患也将得以消除。

已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渠箱,有的揭盖复涌可行龙舟

广州市河长办表示,广州市在2019年第4号总河长令发布时,已在天河区深涌流域、海珠区北降涌、白云区景泰涌等河涌实施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

书记市长签署总河长令,广州将对443条“地下河”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广州市白云区棠景沙涌合流渠箱,采取揭盖复涌方式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经过一年实践,上述河涌皆取得良好治理效果,如深涌中支涌通过揭盖复涌不再长埋地下,重新露天的河道不仅可供当地居民进行龙舟活动并为碧道建设提供条件,还解决了当地雨季时的防洪排涝问题;北降涌也因合流渠箱的治理,不再常闭河涌口的截污闸。

在相关探索治理的基础上,广州在2020年年底发出针对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治理的第9号总河长令,希望相关治理经验能够用在所有需要治理的合流渠箱上。

据悉,纳入治理名单的443条合流渠箱遍布广州各区,其中越秀区35条、海珠区73条、荔湾区44条、天河区64条、白云区45条、黄埔区12条、花都区30条、番禺区51条、南沙区3条、从化区15条、增城区43条、跨行政区28条。

广州市河长办介绍,443条纳入治理名单和合流渠箱,目前已有20条因前期治水工作而完成雨污分流工作,397条已有独立的改造计划,5条将结合地块开发同步实施改造,21条需要论证后才确定改造方案。

为按时按质量完成相关工作,广州市计划成立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攻坚推进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相关工作,并明确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责任人、建设内容、完成时间、截污闸开闸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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