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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添9条不动产登记惠企利民措施

发表时间:2024-07-24 09:37:59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日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共包括9条惠企利民措施,涉及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等内容。据悉,这是广州继2023年推出两批不动产登记支持高质量发展举措后,进一步推出的第三批服务举措。具体措施包括——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董鹏程报道:日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共包括9条惠企利民措施,涉及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扩大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服务等内容。据悉,这是广州继2023年推出两批不动产登记支持高质量发展举措后,进一步推出的第三批服务举措。具体措施包括——

进一步扩大“交房即交证”服务范围。对本市范围内的现售房屋,购房人缴清房款并且满足交房和过户条件的,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申请人通过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及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即时核发不动产电子证照,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进一步深化“交地即交证”“抵押即交证”服务。企业公开出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且有融资抵押需求的,可以在土地竞拍或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交地即交证即抵押”服务申请,登记机构提前介入服务,指导企业提前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告知其线上或线下的申办方式,对接金融机构提前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企业在缴清相关地价和税费,并完善相关登记申请材料后,可会同金融机构同时申办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同步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实行土地使用权“带押变更”。申请人已抵押的土地,经审批同意进行合并或者分割的,用地单位和抵押权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土地变更(合并或分割)和抵押权变更登记,既免除企业提前还款压力,也保障原抵押权安全,帮助企业“零成本、零负担”完成土地高效开发利用,以及资产整备、重组、分设、引资等迫切需求。

优化商品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房地产企业对接联动、延伸服务,前置和优化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深化查询二维码应用,方便换购双方及时查询,提前掌握交易风险;积极推广房屋“带押过户”和预告登记,实现新旧房屋转移、新房抵押设立、旧房抵押注销等手续无缝衔接,并纳入“一窗办理”绿色通道,提升登记服务质效。

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新增九地。应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技术,实现与郑州、武汉、长沙、海口、厦门、无锡、百色、梅州、韶关等九地不动产登记跨城通办合作,通过提供异地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以及房屋转移、变更等高频登记业务“跨城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捷的办证服务。

相关措施还包括提供不动产登记税费金“一码清缴”服务、推行批量登记案件“一表申请”、推出不动产登记窗口多语种服务、实现抵押权变更登记自助缮发证等。

编辑:郑健龙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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