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放宽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 提高“久摇不中”群体中签率
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艺文、通讯员交通宣报道:现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6月30日有效期满。《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在现行《办法》到期后实施。1月19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就《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普通车增量指标和节能车增量指标每年配置额度为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无总量和资格限制,与现行《办法》一致。不过,《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高增量指标摇号配置额度,并向节能车指标倾斜。摇号配置额度由7.2万个提高至8万个,竞价配置额度由4.8万个降低至4万个。同时,为促进车辆节能减排,引导市民购买节能环保车型,增加节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由每年1.2万个增加至每年4万个,节能车摇号指标、普通车摇号指标、普通车竞价指标的配置比例由1:5:4调整为1:1:1。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放宽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单位申请方面,将纳税额统计范围由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等三种税收扩大到除车辆购置税、非税收入、滞纳金、罚款和代扣代缴税款以外的全部税收总额。个人申请方面,取消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居住证和申报居住登记条件,且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节能车增量指标的,同时取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此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合并了阶梯摇号的相关措施,并将每摇号24次(即2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调整为每摇号12次(即1年)增加1个摇号阶梯,最多8个摇号阶梯。
《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与现行《办法》相比,还有以下修订内容:取消对中型客车的调控,缩小指标调控的车型范围。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政策,取消周转指标。更新指标申领期限和因车辆被盗抢申领其他指标的期限统一由12个月延长至24个月,并新增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夫妻之间变更登记申领其他指标的规定。
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