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降低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门槛 准入线调至人均年收入499
制图:廖木兴
准入线调至人均年收入49952元,公众可提交意见
9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20日,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获悉,意见稿对原通知(穗府办规〔2021〕5号)进行了修订,着重对户籍家庭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两调整两完善”:调整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线准入限额,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完善公租房保障审核及监管机制。
■新快报记者 王彤 通讯员 穗建
准入线从人均35660元/年调至49952元/年
只有中低收入的户籍家庭才能申请该类型的公租房。具体是多少呢?就三口之家来说,意见稿将公租房收入线准入限额从现行的人均35660元/年提高到49952元/年。同时,对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均年满60周岁的家庭,放宽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标准至政府公布标准的130%。
租赁补贴从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
意见稿拟将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从现行的3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35元/平方米/月。但要注意,实际到手并不一定都是3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住房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建筑面积标准-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家庭保障人口×补贴标准×收入补贴系数×区域补贴系数。
对于按标准计算得出的每月住房租赁补贴不足200元的家庭,按照200元/月予以发放。
轮候超5年仍未配租,可申请补贴
在现有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等群体的基础上,意见稿拟增加三级及以上残疾人家庭,在轮候期间即可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同时,意见稿拟对于申请轮候公租房的家庭,曾参加配租意向登记未获配租且轮候时间超过5年仍未获配租的,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均年满60周岁,期满审查不再审核收入财产
意见稿拟对于全体保障对象均年满60周岁的在保家庭,期满审查时不再审核收入和财产,给予老年人住房困难群体稳定的居住保障。
●10月19日前,公众可提交意见:
途径:1.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首页上的“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2.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改革和保障处,邮编510030;或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gzcczbc@gz.gov.cn。
编辑:邬嘉宏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