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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国家网信办与香港创科局签合作备忘录

发表时间:2023-06-30 14:01:50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 6月30日发布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传递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新动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 6月30日发布消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传递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新动向。

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规则

文章介绍,2023年6月2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及工业局签署《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合作备忘录》,在国家数据跨境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规则,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在香港回归祖国26周年之际,签署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备忘录,有利于加强内地与香港的数据跨境流动,充分发挥数据基础性作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数据二十条”多次提及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去年12月份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明确要求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双边多边协商,推进建立互利互惠的规则等制度安排。鼓励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与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

谈及构建数据安全合规有序跨境流通机制,“数据二十条” 明确要求推进跨境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跨境双向有序流动。针对跨境电商、跨境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外包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安全规范的数据跨境流动方式。统筹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保护,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探索构建多渠道、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机制,健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体系。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据安全治理与发展研究课题组

研究员:袁炯贤

稿件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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