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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付全款两年仍未确权,佛山绿岛映月湾花园被认定违规销售

发表时间:2023-05-30 08:38:29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对于此事,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确认开发商未办理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属违规行为;开发商则称3月14日已与业主协商一致解决,但截至发稿前车位仍未确权,多名业主表示不满。

前段时间,南都记者连续接到多位市民报料,称在绿岛映月湾花园在交齐购买车位全款后却迟迟不能确权,拖了两年也没有签订车位买卖合同,业主认为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对于此事,禅城区住建水利局确认开发商未办理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属违规行为;开发商则称3月14日已与业主协商一致解决,但截至发稿前车位仍未确权,多名业主表示不满。

佛山绿岛映月湾花园

车位购置两年多,产权证迟迟无法办理

南都记者了解到,绿岛映月湾花园两百余户业主自2021年3月起经由开发商购买了该小区车位,每个车位价格17万至30万不等。

绿岛映月湾花园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公开资料显示,该项目开发商为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其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

蒋先生是一名遭遇车位确权困扰的业主,据其表述,他所购买的产权车位已于2021年3月一次性交付全款。按照正常流程,开发商和销售人员应按口头承诺的时间,在付齐全款后两周内签订合同并开具发票,3个月后进行网签并办好产权证。

但如今距离付款时间已过两年有余,开发商仍没有与业主签订合同,在收取业主车位全款后,只给他们开具“预约金收据”,除此再无任何凭证,蒋先生对此表示疑惑和气愤。

该小区部分车位在付全款后未确权

他还表示,车位产权问题已经影响到业主的日常生活,小区物业方也在未通知业主情况下擅自做过变更,一部分业主由于没有产权证,无法在自己的车位安装充电桩(据另一位业主谭先生表述,该情况在3月份协商会议后已基本解决)。此外,未确权车位虽然可以正常使用,但由于停车库系统中没有登记业主的车位信息,偶尔也会给业主车辆出入小区带来不便。

政府搭建对话平台,开发商给出说明函

3月3日,在多次与开发商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政府代表组织开发商和业主举行了三方协商会议。但多数业主认为此次会议并未达到预期效果,业主蒋先生向记者表示,开发商依然不承认其与业主签订了车位销售的买卖合同,只承认收取了业主的“预约金”。

“开发商承认我们给了他钱,但却说这个钱只是预约要买这个车位,而不是正式购买了这个车位,矢口否认自己的销售行为。”蒋先生向记者表示。

“作为业主,我们认为自身就是购买行为,如果只是预约,怎么会付全款呢?”业主谭先生同样向记者表示。

3月14日,业主与政府代表、开发商进行协商会谈

3月14日,业主与政府代表、开发商进行了第2轮协商会谈。会中,业主代表对于开发商在车位未确权情况下收取物业管理费的行为表示抗议;开发商则在谈判中希望业主承认其保留“优先购买权”并享受过优惠销售价格。双方经过数小时协商后,开发商最终同意出具一份说明函,保障业主们对车位确权前的正常使用。

双方协商拟定一份说明函

开发商称不存在违规,住建部门已进行处罚

开发商对此事如何表态?阳光城品牌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于3月14日当天与业主协商达成解决方案。至于业主提及的物业方更换而未通知的问题,开发商透露,小区的物业主体并无更换,只是应公司发展需要,通过规定的工商变更登记流程对名称等进行变更。

另据开发商表述,映月湾地下停车场是实行分批确权的,首批车位已于2020年6月完成确权,因此所有车位都是在确权后进行销售和预约登记的,且目前映月湾花园负一层停车场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自2019年10月1日起业主就可以正常使用了,不存在车位使用上的问题。

此外,开发商还透露,业主在预约时清楚车位情况,基本也实地看过车位状态,自愿申请预约登记的,所以收取业主预定金是有提前说明的,不存在违规销售。

5月25日,经南都记者确认,禅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明确该项目部分车位仍未确权,无法办理现售备案,不符合销售规定,已按照法律法规对开发商实施行政处罚。

截至发稿前,业主表示所购车位仍未签订买卖合同和确权。

那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迟迟不能确权?南都记者多次咨询,但开发商对此问题予以回避,4月7日,南都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其称涉及权益问题暂不能回复。

律师提醒:购买车位未确权存在风险

广东度明律师事务所傅海琳律师认为,开发商在车位未进行现售备案的情况下,对车位进行销售的行为,违法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会受到行政处罚。具体依据如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的。

傅海琳律师还提醒,车位未确权导致业主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也可能给业主们带来如开发商“一车位多卖”、无产权不受保护等风险,在开发商破产时购买车位存在被执行的隐患。

南都记者注意到,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已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涉案总数达9件,失信行为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天眼查所显示佛山信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的部分高风险信息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其销售体量一度迈过2000亿阳光控股在2021年进入全球500强。然而,阳光城销售额在2022年降至377亿元,同比跌超70%,据ST阳光城发布的公告,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626.32亿元,由于毛利率下降、存货跌价、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53亿元。

此外,据证券时报5月29日消息,ST阳光城可能因收盘价连续低于1元,提前锁定“1元退市”。截至5月26日收盘,ST阳光城已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若5月29日公司收盘价未能涨停,则将提前锁定“1元退市”。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实习生 郭子城 王晨曦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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