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二审,她期望能有权处置自己的卵子
再次走进法庭的徐枣枣今年已经35岁。从医学角度讲,她已正式加入“高龄产妇”的队伍。回顾为争取单身女性冻卵权益走过的四年多历程,徐枣枣形容自己像是在做“仰卧起坐”:收获过支持,也曾面对一审败诉。
2018年年底,未婚的徐枣枣因无法提供结婚证,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以下简称“北京妇产医院”)拒绝“冻卵”。她以侵犯“一般人格权”为由起诉北京妇产医院。2019年12月,该案作为国内首例单身女性争取冻卵案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2年7月,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徐枣枣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今日(5月9日),该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南都记者从徐枣枣及其代理律师处获悉,庭审共进行两个半小时,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徐枣枣一方强调,卵子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当事人有权处置,有权进行冷冻,而北京妇产医院以未婚为由拒绝为徐枣枣进行冻卵,是对单身女性的区别对待,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现场
原告称卵子是身体一部分应有权处置
“幸运的是四年过去,我的卵巢和卵子状况依然良好。经过体检,接诊医生综合研判后告诉我,我现在依然适合冻卵。”徐枣枣说。开庭前,在朋友的陪同下,伴随着五月北京飘扬的杨絮,徐枣枣一边等待律师到来,一边在法院门前接受记者采访。
5月9日下午,徐枣枣在开庭前接受媒体采访。
与此前相比,案件二审受到了社会各界更广泛的关注。徐枣枣自述一些“同温层”之外的人也在通过媒体、短视频软件等渠道向她询问近况或表达支持。她曾收到一些有相似处境女性的留言,在对她表达支持的同时,也期待听到该案的审判结果。
庭审结束后,徐枣枣和律师董晓莹在餐厅包厢接受记者采访。
庭审结束后,徐枣枣和代理律师董晓莹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案二审首次开庭采取不公开审理的形式,庭审时间从下午两点到四点半,共进行两个半小时。与一审相比,二审中双方并未提出新的证据,争论焦点也没有太大改变。
“但我们对 ‘一般人格权’进行了进一步拆解,着重强调了其中的生育权及身体权。”董晓莹解释称,身体权是一般人格权的一部分,在本案中可以简单理解为:卵子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当事人有权处置,有权进行冷冻。此外,北京妇产医院以未婚为由拒绝为徐枣枣进行冻卵,是对单身女性的区别对待,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
有医学界人士反对放开单身女性冻卵,论点之一是取卵、冻卵采取的操作可能会对女性身体造成损害,冷冻后的卵子也不一定能生育健康的孩子。对此,徐枣枣表示,上述风险可以作为知情同意的一部分告知当事人,但不能因为有失败的概率,就剥夺当事人的选择权。
徐枣枣称,这次整体庭审过程比较顺利,法官并未当庭宣判。考虑到年龄问题,“如果这次二审还是看不到希望的话,我也会考虑出国做(冻卵)。”她说。
国家卫健委
将着力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工作
南都记者关注到,原卫生部于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提到“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质疑,这一规定落后于当前社会现实,且仅属于部门规章,并非法律。
梳理发现,在连续多年全国“两会”上,均有代表、委员提出呼吁开放单身女性冻卵及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提案。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肿瘤医院副院长花亚伟提案建议允许超过30岁的健康女性,不论婚否,均可自愿取卵冻卵。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兼商学院代理院长金李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对于单身大龄女性或暂时找不到适合结婚对象而主观愿意生育力保存的女性,应放开生育保存机会。
2021年初,国家卫健委在答复政协委员的《关于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提案》中对此解释,目前我国卵子冷冻技术主要应用于不孕症治疗中取卵当日无精子的应急冷冻、剩余卵子保存等。综合考虑医学、法律、伦理和社会等诸多方面因素,原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目前,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主要由于:一是在取卵和卵子冻存、解冻、移植过程中存在技术风险,例如促排卵药物应用可能带来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以及手术取卵操作的出血和感染风险,危害女性健康。此外,为单身女性冻卵有进一步延后女性生育年龄的可能性,不利于保障女性和子代健康。
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卵子冷冻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子代安全性仍然需要长期随访资料进一步证实。
三是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社会呼声,加强调查研究,着力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监管,跟踪生育力保存相关技术进展,审慎推进临床应用,维护人的生命伦理尊严,维护妇女和子代健康权益。
(文中部分内容综合自红星新闻、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赵霖萱 刘嫚 发自北京
来源: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