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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特别提醒 个别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卷款跑路

发表时间:2021-07-19 11:47:53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近期个别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卷款跑路,部分家长超前预交了较大额的培训费用,广州市教育局特提醒广大家长,警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全文如下:

近期个别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卷款跑路,部分家长超前预交了较大额的培训费用,广州市教育局特提醒广大家长,警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全文如下: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期我市出现了个别语言能力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卷款跑路的现象,据了解,有部分家长超前预交了较大额的培训费用,在此,特提醒广大家长,请您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时,特别警惕以下事项:

一、警惕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家长在报名缴费前,要认真查看培训机构办学资质以及机构是否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应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moe.edu.cn)查询有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或登录广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gz.gov.cn/)查询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二、警惕超长超期预收费。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不缴纳超出公示范围的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培训费一般应在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缴纳,不宜过早提前缴纳。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公示标准外收费的,应心生警惕,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警惕不公平格式条款。家长在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时应警惕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建议家长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四、索取合法收费凭证。家长应向培训机构索要以机构名义开具的正规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交费发票等资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我们真诚欢迎广大家长进行监督,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监督举报,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7日

来源:广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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