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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郑子殷:建议广州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轻重建立具有广州特

发表时间:2021-01-28 09:23:42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2021年广州市“两会”召开在即。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子殷向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广州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轻重建立专门学校,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专门教育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犯罪预防工作。

2021年广州市“两会”召开在即。近日,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子殷向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广州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轻重建立专门学校,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专门教育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犯罪预防工作。

政协委员郑子殷:建议广州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轻重建专门学校

广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

外地户籍占比约八成,未达刑责年龄者一年超300人

近年来,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郑子殷介绍,广州是外来人口大市。据统计,2016年至2018年,广州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外地户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占比均在80%左右。2019年1至8月,广州公安机关所受理的案件中,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涉案人员达300多人。

2019年3月,中办、国办发出“20号文”,要求各地加强专门学校建设,针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管教。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在必要时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修改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明确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

广州缺乏对不予刑事处罚

罪错未成年人的专门矫治教育学校

郑子殷指出,广州在专门教育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广州目前专门教育资源紧缺,专门学校建设和布局存在短板,仅有专门学校1间,且仅接收初一、初二的本地户籍男性未成年人。

其次,修改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罪错未成年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教育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负责矫治工作,教育部门承担教育工作。但广州目前缺乏专门矫治教育学校。广州市新穗学校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取得显著成效,但对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矫治还不具备条件,需要有独立学校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否则,罪错未成年人的再犯罪率无法下降。

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轻重建立专门学校

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专门教育体系

郑子殷建议,广州应按照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行为的轻重建立专门学校,不同学校应满足不同类型的罪错未成年人专门教育的需求。

例如,应分别设立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学校、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专门矫治教育学校、涉罪的未成年人职业技术和专业技能培训学校。其中,专门教育校区和专门矫治教育校区保持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公办性质不变,形成广州市预防和教育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专门教育体系。由广州市教育局主管,广州市政法委、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司法局协办协管。实行义务教育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全免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此外,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应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包括对专门教育对象的招收、评估、转送,以及司法机关与教育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以及强化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不流失;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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