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金融政策66条!广州这个大礼包
系列平台加速落地,集聚效应加强
金融服务平台项目是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方面,《行动方案》着眼于加快推进机构设立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积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在穗落户政策兑现落实,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等。
“多个平台落户南沙,或将形成金融要素集聚效应,一方面增强大湾区金融集聚力,另一方面将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种金融资源支持大湾区实体经济的发展。”中山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李湛表示,这些机构的设立可以起到提升金融发展水平的枢纽性作用。特别是期货交易所,广州缺乏大型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可以较好弥补这一不足,提升广州乃至广东金融业的发展水平。
“千呼万唤的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和广州期货交易所的落地,对于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发展能级非常重要。这意味着这些机构真正进入具体操作程序,离正式挂牌开张营业已经指日可待。”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任志宏表示。
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依托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进一步吸引国际投资者。
“大湾区对探索绿色金融政策具有非常大的领先优势,大湾区又是国际金融中心聚焦区域、‘一带一路’绿色的投资起点以及大量的科技创新要素的集聚地,而且绿色金融需求都有非常大的制造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支撑。”任志宏表示,大湾区绿色金融要走在前面,首先是要在绿色分类标准和规则方面走在前面,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伪绿、假绿、洗绿等产品和业务与真绿抢占制度红利和资源,防止绿色金融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粤开证券研究院院长李奇霖认为,广州可以通过探索绿色金融模式,借此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在金融业积蓄力量,加快实现其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
争取“理财通”落地,将释放个人金融需求
《行动方案》提出,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其中,在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方面,支持在穗银行根据广东省银行展业自律机制推选的优质企业名单,针对名单内企业,凭其提交的支付指令,直接为其办理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收入资金境内支付使用。在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方面,允许符合条件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在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上,《行动方案》提出配合人民银行总行做好“跨境理财通”试点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跨境理财通”试点落地。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认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将释放个人金融需求,为大量潜在的个人跨境金融需求搭建互联互通平台。
此外,《行动方案》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支持在穗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何飞认为,此举将进一步促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服务能级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金融业进一步开放,带来竞争与活力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上,《行动方案》提出,扩大银行业开放,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新设内地法人总部、分支和专营机构等方式在广州拓展业务,按照内外一致原则促进其发展并加强监管。支持商业银行与外资机构合资在广州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
在扩大证券业开放方面,支持在广州依法有序设立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依法扩大合资券商业务范围,提升广州证券基金期货业对外开放程度。在万联证券分析师张译丛看来,此次政策明确加大境内外证券金融机构的引进力度,虽然一方面加剧了行业的竞争和挑战,但另一方面也将为证券业带来先进经验和市场活力。
何飞则认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内的金融机构发展规模和能级,同时也有利于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促进专业化、特色化经营。特别是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来说,相关政策将有利于大湾区券商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做强主业,向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投资银行迈进。
在扩大保险业开放方面,支持在广州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在广州设立保险法人机构、支持在穗保险机构与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
今年5月7日,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粤港澳大湾区多病种重疾表,成为湾区设计专属重疾险产品的前提。此次《行动方案》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表以及区域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产品很快就到来了,且价格有望降低,其费率、服务等趋于同港澳接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
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
《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中,在有序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上,《行动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广州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湾区征信产品互认,是大湾区基础建设、底层设施完善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助推大湾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特别是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有效途径。《行动方案》提出,支持穗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进一步完善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征信服务。
金融科技可以进一步拓展金融业务的发展边界,在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行动方案》提出,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探索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机构间的协同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应用系统,深入开展行业内业务数据共享机制研究,在满足用户数据隐私保护的条件下,将有关数据逐步纳入共享范围并依法使用。
在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强穗港澳金融监管合作。其中,提出推动完善金融创新领域监管规则,研究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的监管“沙盒”。
何飞表示,建立跨境金融创新监管“沙盒”、扩大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范围等举措。在这些政策支持下,大湾区有望加快打造具有跨境特征的特色金融发展高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