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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介不为租赁住房交易备案,将被扣5分信用评分

发表时间:2020-06-17 09:29:05  来源:网友上传推荐好文章 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浏览:次   【】【】【
房产中介乱收费、房产网站发布“钓鱼”信息、促成租赁交易却没有备案……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这些不良行为,都将被扣5分信用评分。

房产中介乱收费、房产网站发布“钓鱼”信息、促成租赁交易却没有备案……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这些不良行为,都将被扣5分信用评分。  


一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靠不靠谱,信用评分高不高是重要依据。

2018年,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制定发布《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评级管理办法》,建立了“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体系,为全市中介信用评分,也为消费者选择中介提供了依据。

近日,结合近半年处理的消费者投诉情况,中介协会对《广州市房地产中介信用评分指标》(下称:《指标》)进行修订。《指标》新增1项“B类”扣分指标、1项“C类”扣分指标,5项“D类”扣分指标。其中包括,若中介机构或经纪人促成租赁交易却没有对合同进行备案,将被扣5分信用评分。这一举措或进一步提高租赁住房的备案率。

新增7项不良行为扣分项,中介可要小心了

据了解,信用评分分为“企业信用评分”及“个人信用评分”,新设立企业或新取得业务水平认证的个人会员首次信用评分的基础分为70分,同时,评分指标良好行为评分指标和不良行为评分指标。评分指标根据良好行为的有益程度和不良行为的危害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其中“A类”不良行为扣12分,“B类”不良行为扣15分,“C类”不良行为扣10分,“D类不良行为扣5分”。

信用分值= 基础分值 + 良好行为加分值 + 不良行为减分值(负分)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指标》新增1项“B类”扣分指标、1项“C类”扣分指标,5项“D类”扣分指标。

《指标》新增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提供房屋交易中介服务时,应当如实告知当事人房屋交易相关情况和本市房地产政策相关规定,不得为违反法律和政策的房屋交易提供服务。”若违反该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将被记一次“B类”不良行为,并处以15分信用扣分处罚。

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网上交易系统操作反复失误,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双方当事人交易的,将被记一次“C类”不良行为,并处以10分的信用扣分处罚。

乱收费、不备案、未及时更新,都将被扣分

另外,《指标》还新增5项“D类”不良行为,其中包括中介机构乱收费、未及时删除房屋信息、为对促成租赁交易进行网上备案等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若违反以上规定,将被扣除5分的信用评分。

中介费不透明,乱收费一直困扰着消费者。《指标》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应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在其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网站上看到便宜的房源,打电话给中介,却被告知已经被租出去了。”临近毕业的小刘同学最近一直在找房,她发现,网上有不少没有及时更新的房源。

其实,不少线上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经纪人都通过这种手段,来钓鱼获取潜在客户。此次发布的《指标》指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发布房屋租售信息应当经当事人书面同意,房屋租售信息发布后出现成交、当事人撤销委托或者委托期限届满等情形导致委托终止的,未即时删除发布的信息对当事人造成影响。”这意味着,若委托关系解除,或已经促成交易,中介机构或经纪人需要及时删除发布的房屋信息。

如何完善租赁住房备案制度,提高租赁住房备案率?

《指标》新增规定,经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若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没有为租赁住房办理租赁合同网上备案手续,将被扣除5分的信用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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