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移动端申报+全流程网办”
9日,记者获悉,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广州天河区营商环境,加大人才引进集聚力度,天河区从明日(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移动端申报+全流程网办”。
开通个人移动端申报入口
据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2号),10日起,对于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将开通个人移动端申报入口。
政策实施范围为对于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入户住所地址在天河区内的用人单位。申报人须为上述用人单位接收或录(聘)用,并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申报人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时,除在电脑端申报外,还可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申报,在申报界面录入个人信息及上传申报材料。为方便群众申报,原电脑端申报入口仍然保留。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985号)中规定的政策过渡期人员仍通过电脑端申报,不通过移动端申报。
实施引进人才入户全流程网办
根据实施细则,将简化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时的核验手续,原则上不再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第十三条规定进行现场核验;第十九条规定的申请人应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更改为申报时需上传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审核、公示后,《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将直接推送至广州市电子证照系统并与公安部门共享,申报人可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实现全流程网办。
提醒:以下三种情形仍需现场核验
人社部门提醒,群众可个人自主申报,切勿通过不法中介进行申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报人仍应按《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进行现场核验:
(1)在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目录内的失信人员;
(2)审核人员对网上上传材料存疑,认为应核验原件的人员;
(3)审核部门在随机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