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通告:境内疫情严重地区人员不得擅自返穗
2日深夜,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以下简称通告),提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13条要求。
通告指出,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应积极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运输经营单位的服务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抵穗当天应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报告。尚在境内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不得擅自返穗。疫情严重地区返穗人员须接受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人员抵穗次日前均要进行核酸检测。境内其他地区抵穗人员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不得组织、参与聚餐、聚会,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的到指定医院排查治疗。所有入境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申报,并进行分类管理。
通告要求,实施居住小区(村)进出人员体温检测、通行认证管理等措施。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返穗人员健康排查。发现感染或聚集性病例的社区(村)要采取封闭管理等限制人员进出的管控措施。
通告提出,复工复产相关单位要指定专职健康管理员,指导督促员工在“穗康”微信小程序如实登记申报,对重点人员落实隔离健康观察;加强办公、生产、休息场所的清洁、消毒、通风等管理。降低员工集体宿舍人员居住密度,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
通告指出,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酒店、农贸市场、会展等商业单位在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的基础上,严格实施出入人员体温检测、戴口罩等措施,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干咳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入内,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各商业单位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视情况适当控制进入人员的数量,单位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
通告要求,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场所、大型会展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
通告指出,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护工、保洁、保安以及餐饮、快递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防控管理,做好健康筛查,加强疫情防护培训,提供必要的防护物资保障,对其居住生活的集体宿舍、餐厅等场所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措施,确保不留死角、没有盲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