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历和信誉:
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净资产要求: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净资产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1 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并已建成投产。
技术条件:
人员配备:专业配备需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资质标准规定人数。总共需配备 15 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注册人员 3 名,包括 2 名电气(发输电)工程师、1 名结构(一级)工程师;非注册主导人员 12 名,包括 2 名规划人员、2 名地质人员、1 名水土保持人员、1 名环境保护人员、2 名水力 / 风力机械及金属结构人员、2 名水文气象人员、2 名工程经济及概预算人员。
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 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主导专业非 - 注册人员: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 1 项。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技术装备与场所: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管理体系: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体系健全。